河南省信阳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关于提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提升采购文件编制水平、强化需求管理和市场调查、做好采购意向公开等多方面着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采购项目招标质效,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在提升采购文件编制水平方面,《通知》明确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是采购文件编制的责任主体,应依法规范编制采购文件,严格把好招标方案及需求制定关,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确保招标信息准确、完整、清晰、科学、公平、合规,便于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作出投标响应。
在强化需求管理和市场调查方面,《通知》要求各采购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采购需求制定的主体职责。在制定需求时要进行充分市场调查,若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则要及时调整采购需求,以提高招标成功率。对于市场供应不充分的项目,鼓励提前邀请3家以上潜在供应商参与技术交流和参数制定,为完善招标文件奠定基础。
为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及信息发布,《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应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分网,按照规定的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间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鼓励采购单位提前发布采购意向,并合理设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潜在投标人预留合理的响应周期。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应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泛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内容。
为进一步简化供应商资格审查和格式审查,做好澄清答疑,《通知》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在法定的框架内进行资格审查,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不得以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采购人应积极对投标供应商的质疑或询问开展标前澄清,避免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产生理解偏差。
此外,《通知》还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采购单位落实采购需求的监管,对未落实采购需求的项目应要求其补充完善;对频繁流标的采购单位及项目,财政部门应采取约谈、书面关注等方式责令采购单位整改,并告知其主管预算单位。